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融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行、本银行均指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简介
惠州农商银行是在原惠州市惠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惠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发起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12年9月挂牌开业,是广东省内第一家由城区联社合并、并以地级市名冠名的农商银行。截至2020年12月末,全行注册资本为22.63亿元,在岗从业人员1,391人,内设20个职能部门,共有营业网点103个,包括10个直管支行、93个二级支行(分理处),服务机构覆盖市辖四个区(惠城、惠阳、大亚湾、仲恺)城乡,是全市营业网点分布最广,从业人员最多的银行类机构。
改制以来,惠州农商银行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不断优化经营机制,践行普惠金融,业务经营取得丰硕成果,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持续提升。截至2020年12月末,全行总资产达703.99亿元,各项存款余额557.90亿元,贷款和垫款总额389.42亿元;各项财务收入29.25亿元,同比增加1.05亿元,增长3.71%;实现经营利润13.95亿元,监管指标持续向好,不良贷款余额3.42亿元,不良率0.88%,拨备覆盖率353.35%。本行自2017年以来被列为全省8家1类农商行行列。
三、本行概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惠州农商银行,下称“本行”)
法定英文名称:Huizhou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mpany Limited。(简称:Huizhou Rural Commercial Bank)
(二)法定代表人:朱小伟
(三)注册及办公地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82号
邮政编码:516003
网址:http://www.hznsyh.com/huizhou/
(四)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中审中环大厦
联系电话:027-86791215
(五)法律顾问:广东达伦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体育南路1号
联系电话:0752-2697919
(六)本行选定的信息披露渠道:
网址:http://www.hznsyh.com/huizhou/
年度报告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各直管支行
(七)本行其他相关资料
1.成立日期:2012年9月26日
2.注册登记机关:广东省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055343051Q
4.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含信用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外汇票据贴现;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020年,是本行全面实现主要经营指标翻一番的历史之年,是构建“精品价值银行”的攻坚冲刺之年。打造“精品价值银行”的攻坚之年,本行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一个中心,两条主线”为导向,不断深化改革转型,完善治理机制建设,统筹当前利益与长远发展,充分发挥决策管理职能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本行克服了经济下行压力加剧、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不利因素影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之年,各项业务逆势增长,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业务规模持续扩张。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为703.99亿元,较年初增加87.74亿元,增长14.24%;各项存款余额为557.90亿元,比年初增加73.83亿元,增长15.25%,存款规模稳步扩张;信贷规模稳步增长,各项贷款余额389.42亿元,增加61.89亿元,增长18.90%。
(二)经营效益持续攀升。报告期内,本行实现各项财务收入29.25亿元,同比增加1.05亿元,增长3.71%;各项财务支出19.17亿元,同比增加3.07亿元,增长19.07%;本行实现净利润8.30亿元,实现经营利润13.95亿元,全年纳税额达3.13亿元。
(三)资产质量持续优良。在前所未有的实战性压力测试下,全年累计压降不良贷款3.98亿元,不良贷款余额3.42亿元,不良贷款率0.88%,继续保持在1%以内的超低水平。资本充足率为16.27%,贷款拨备覆盖率为353.35%,各项主要监管指标均优于监管标准。
(四)资本充足水平良好。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加权风险资产407.93亿元,较年初增加74.78亿元,增长22.45%;资本净额66.38亿元,较年初增加20.47亿元,增长44.58%;一级资本净额51.84亿元,较年初增加9.67亿元,增长22.93%;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6.27%和12.71%,资本充足水平良好。
(五)股东价值保持稳定。报告期内,本行实现每股净资产2.67元,每股收益0.37元。
(一)风险管理概述
报告期内,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合规风险等。
为适应市场形势及监管要求、不断提升自身风险管理能力,2020年度,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面采取了以下管理策略:
1.信用风险管理策略
信用风险是指客户可能无法或者不愿意履行对本行按约定负有的义务的风险。本行的信用风险主要源于发放贷款和垫款等的信贷业务,和非我国财政部及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国债和票据的投资,以及与中国人民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的资金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进一步增强了风险管理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了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一是大力促进三农、小微贷款发展。坚守“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社区”的市场定位,按照“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加强信贷资产管理,确保涉农贷款保持稳步增长、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两控”目标;同时,提高小微企业服务覆盖面,在10家一级支行设立10家普惠金融中心,进一步延伸普惠金融服务触角,在14家二级支行设立14家普惠金融分中心;二是积极压降不良贷款。2020年不良贷款累计减少3.98亿元,其中现金收回0.4亿元,质量改善上调0.45亿元,债权转让1.82亿元, 核销1.31亿元;三是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贷款。暂停新项目楼盘的开发贷准入,对于存量项目楼盘的房开贷采取“有保有压”的管理措施,对于房地产项目尚未达到预售条件的,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发放贷款;四是杜绝“两高一剩”贷款。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贷款,无“过剩产能”贷款;五是为合理有效控制本行全部关联度,本行重点围绕以下两点开展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严格遵照贷款审批决议条件;持续推动本行大零售业务转型升级。报告期末,本行各类信用风险监管指标持续达标,信贷资产结构持续优化;六是积极支持复工复产。疫情期间,本行通过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企业进行延期还款、展期操作,缓解其财务压力,累计对321户企业和个人贷款,涉及贷款余额合计53.93亿元的贷款本息进行了延后还款操作。
2.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
流动性风险包括因无法履行还款责任,或者因无法及时或以合理的价格为本行资产组合变现提供资金所带来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能力。本行持续加强存款资金的组织力度,夯实负债基础,提高存款稳定性;合理配比贷款期限,保持适当的流动性,满足正常的兑付需求;合理搭配同业投资品种及期限,确保融入及融出资金期限及规模相配比,保持流动性充足;安排专人每天监测全行可使用资金情况,严格执行《惠州农商银行大额资金、内部账及特殊交易业务审批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版)》《惠州农商银行大额资金及特殊交易业务审批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版)》等管理制度,持续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在合理测算资金头寸,确保备付资金时刻保持充足的基础上,提高剩余资金使用效率。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各项流动性指标执行状况良好,均符合监管要求。
3.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影响本行业务的市场风险主要类别有利率风险。
报告期内,市场风险中对本行影响较大的主要是利率风险。本行已成立利率管理机构和制定了一整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应对措施不断加强。主要措施:一是坚持体系构建,实现金融市场业务的全口径管理。坚持全天候专人监测,严格控制限额指标;二是坚持点面结合,细化行业与个体的分析研判。坚持对全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关注其细化的个体特征;三是加强国际业务风险控制。开展外汇风险集中式管理,自动监控额度使用情况、报告敞口的异常状况;代理行风险管理方面,建立代理行评分评级制度,作为同业授信的基本依据。
4.声誉风险管理策略
声誉风险是指因经营管理、外部事件导致外部负面评价风险。包括媒体评论,社交圈流传等。声誉风险是本行在新形势下面临的重要风险,本行充分重视社会舆情对声誉带来的影响,利用信息科技从源头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问题。报告期内,本行共接到客户投诉32宗。投诉业务类别分别为贷款13宗、银行卡9宗、支付结算5宗,占投诉总量的85%;人民币储蓄等占投诉总量的15%;投诉处置率100%,本行未发生负面声誉影响的风险事件。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强化声誉风险管理,不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推进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健全化;充分利用舆情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各类媒体舆情信息,从源头上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做好客户投诉的受理、跟踪、审核、督促、回复工作;规范客户信息保护工作,印发并严格执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惠州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全力配合省联社完成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做好内部培训,实现投诉受理渠道、投诉数据的系统化运作、统计及管理;开展清理银行乱收费降低企业负担行动排查工作、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及时纠正清理不规范行为。同时,本行将投诉处理情况及风险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提升声誉风险管理责任意识和效率。
5.操作风险管理策略
操作风险是指因不完善的或失效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和声誉风险。操作风险是本行经营不可避免的风险因素,无法完全消除,只能尽可能减少。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体系,持续开展业务操作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开展业务检查及事后监督系统排查,规范本行业务操作流程,防范操作风险。本行充分利用各种控制方法提高风险控制的效率和效果,特别是通过由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统一开发的风险管理预警系统对风险相关指标进行全面监测预警,对出现风险指标预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和处置;持续加强风险监控日常管理,强化案件防控和内控管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报告期内,本行操作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持续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6.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
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本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本行信息系统采用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据大集中系统,该数据系统由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专业人员负责维护。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持续加强信息科技审计管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规范本行信息科技审计工作,保障本行信息系统安全持续稳定运行,确保本行未发生重大信息科技风险事件。一是强化信息科技治理,管理和合规内控双提升;二是强化研发团队建设,打造高素质IT团队;三是强化研发自主权,深化“三大系统”建设;四是强化信息安全构建,提升信息安全管控水平;五是加强外包管理。
7.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合约在法律范围内无效而无法履行,或者合约订立不当等原因引起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一是规范外聘律师事务所服务工作。印发了《惠州农商银行外聘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9年版)》,确立了对合作律师事务所实行评审和分类制度;二是做好法律服务,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将基层支行咨询的法律问题,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时解决基层遇到的法律疑问,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为加强合同管理,本行修订了《惠州农商银行合同管理办法(2019年版)》;四是加强授权文书管理,切实做好授权管理工作。本行修订了《惠州农商银行授权管理办法(2018年版)》,及时做好各层级的授权工作;五是收集证明材料,应对法律诉讼;六是开展普法宣传与教育,提高员工及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积极组织行内员工学习宪法的相关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宪法修正案为学习资料,组织专题学习会议。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法律风险事件。
8.合规风险管理策略
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建立合规工作机制,完善廉洁举报体系,持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部署“全面合规-我们共同的追求”工作事项;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架构;组织部门贯彻落实深化整治乱象、强化规范经营、强化高管履职问责的意见;建立监管评级提升机制,按照“五个一”要求开展达标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均优于监管指标;强化合规绩效考核机制及其合理性,把合规风险指标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项。
(二)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参与的,通过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实现控制目标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一)报告期末股份及股本结构情况表
报告期初,本行股份总数为1,967,880,710股;报告期末,本行股份总数为2,263,062,983股。
单位:股 | |||||
股东类型 | 变更前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增减 | 变更后 | 持股比例 |
法人股 | 1,087,033,595 | 55.24% | 51,825,234 | 1,138,858,829 | 50.32% |
自然人股 | 880,847,115 | 44.76% | 243,357,039 | 1,124,204,154 | 49.68% |
其中:职工股 | 108,272,922 | 5.50% | 101,523,681 | 209,796,603 | 9.27% |
合计 | 1,967,880,710 | 100.00% | 295,182,273 | 22,630,62,983 | 100.00% |
(二)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本总额为2,263,062,983股,股东户数总计为8,335户,其中,法人股东36户,自然人股东8,299户。
(三)本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1 | 太东集团有限公司 | 187,886,371 | 8.30% |
2 | 惠州交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 184,000,000 | 8.13% |
3 | 惠州金裕集团有限公司 | 104,089,719 | 4.60% |
4 | 东莞市宏力实业有限公司 | 86,741,433 | 3.83% |
5 | 惠州市大亚湾永昶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 52,044,860 | 2.30% |
6 | 惠州市景生实业有限公司 | 52,044,860 | 2.30% |
7 | 惠州市太古实业有限公司 | 48,962,301 | 2.16% |
8 | 惠州众志广告有限公司 | 44,125,656 | 1.95% |
9 | 惠州市鑫月实业有限公司 | 41,635,888 | 1.84% |
10 | 惠州市惠阳区行成科技教育有限公司 | 40,000,000 | 1.77% |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依据《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着力完善法人治理构架,不断加强公司治理总体有效性的持续提升,为本行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决策保障和有力的执行机制,各项业务稳步发展,综合实力持续增强,较好地维护了股东、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
2020年4月23日,在本行总行五楼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年度股份分红实施方案,注册资本变更,选举吴春江、孙艳芳为职工董事等14项提案;并听取了2019年度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情况报告、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19年度三农金融服务情况报告等6项通报。
1.董事会构成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承担本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共有董事16名,包括5名执行董事、11名非执行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全体董事均能出席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有效发挥决策职能,维护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于2020年2月28日、4月2日、5月22日、7月31日、9月23日、10月23日、12月17日召开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6次、通讯会议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提名吴春江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关于变更惠州农商银行注册资本的提案、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薪酬方案、2019年度股份分红实施方案等85项提案。现场听取和审阅了2019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19年度公司治理自评估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情况的通报等20项报告。
3.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年,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关于2020财务预算方案、修订《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增补董事成员等14项决议,扎实推进战略规划实施,提高资本管理精细化水平,确保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标准和业务发展需要。
4.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以及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计3名独立董事,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3名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职,认真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履职培训等的相关会议。为本行工作的时间符合监管相关规定。3位独立董事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股份,在本行无贷款,除在本行获得年度津贴,3名独立董事均不担任本行任何管理职务。
3名独立董事均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特长,在董事会积极参与议案的审议与决策,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重大关联交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维护本行及本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为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能发挥作用。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各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职,按照职责定位,围绕战略规划、风险控制、内部审计、服务三农、关联交易、消费权益保护等董事会关注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会议39次,审议113项提案、通报16份报告并形成相关决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了协助董事会决策的作用。
1.监事会构成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承担对本行依法运营情况、财务情况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的监督责任。本行监事会共有监事5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股东监事1名、外部监事2名。全体监事均能积极参加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适时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8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57项议案,审阅了39项议案,通报事项13项,历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重点审议本行定期报告、重大发展战略、财务预算、利润分配、股份分红实施方案、信贷资产、内控管理、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认真审阅各季度经营分析报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对大额财务支出、固定资产购置费用开支进行监督,对本行依法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尽职检查监督。
2.监事会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于2月28日、4月2日、5月22日、5月29日、7月31日、9月23日、10月23日、12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8次监事会、审议批准57项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会议议题涵盖了监事会自身建设、履职监督、财务和经营决策、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关联交易、薪酬管理等内容,通过审议、审阅重要事项,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
3.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行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外部监事担任。全年召开会议共计6次,审议议案共计15项并形成相关决议,对监事会发挥监督职能形成有力支持,有效强化了监事会的监督制衡作用。
4.外部监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外部监事勤勉尽职,积极参加监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职业特长,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正确行使表决权;全体外部监事为本行工作时间均符合监管相关规定,为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未发现本行外部监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或其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外部监事2020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5.监事会就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财务报告真实性情况
本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本行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完整地反映了2020 年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等规定,交易过程公平、公正,未发现违背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或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内部控制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4)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2020年召开股东大会共1次,审议通过提案共计14项,均已按会议决议要求执行。
1.职能部门设置。按照“精简、高效、促进业务发展,提高管理水平,有效防控风险”的要求,本行设置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业务管理部门,包括公司银行部、零售银行部、资金业务部、电子金融部和三农与机构业务部等前台部门,计划财务部、授信管理部、风险资产管理部和信息科技部等中台部门,运营部等后台部门;党建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和安全保卫部等内部环境。第二道防线是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第三道防线是监事会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和内审部。
八、2020年度三农金融服务报告
长期以来,本行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立足改善民生、聚焦薄弱领域、深化金融创新,推进普惠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服务三农理念,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并举,坚守普惠金融发展定位,深耕三农和小微薄弱领域金融发展,助力金融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积极的成效。现将2020年支持三农金融服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支持三农金融服务情况
1.统筹发展,涉农信贷投放力度不断加强。为贯彻落实支持三农经济发展战略,践行普惠金融发展要求和乡村振兴战略,本行成立三农与机构业务部,统筹全行三农金融业务的发展规划、营销导向和机制建设,激发组织内生动力,提升支持“三农”金融发展力度。坚持“定位向下、服务向细”原则,重点抓好对本市重大涉农项目响应,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扶持财兴实业、六谷裕兴等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20年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389.42亿元,增幅18.90%,其中,涉农贷款余额为160.36亿元,比年初新增9.57亿元,增幅6.35%。普惠型涉农贷款合计22.74亿元,比年初增加5.38亿元,增幅30.99%,实现“两增两控”目标,地方经济和三农发展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2.稳步推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亮点纷呈。自2019年与市政府签署《乡村振兴战略协议》以来,我们坚持“深耕本土、回归本源、共同发展”的三农服务宗旨,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一是推进市政府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框架协议。协调省联社、市金融局、人行和银监等相关部门,成功在2020年11月推动了省联社与惠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由省联社协调给予惠州市重点项目建设1,000亿元授信,其中,给予乡村振兴及三农经济建设200亿元授信,为支持三农经济发展夯实基础;二是开展网格化服务营销。将“走进农村、深耕基层、与民更亲”作为网格化营销重点,按照按照“僵化、固化、优化和常态化”的工作方针,动员全部员工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开展网格化营销战,截至年末,建档客户32.8万户,覆盖村组269个,覆盖面达55%,新增日均存款2.5亿元,社保卡2.34万张、手机银行5.36万张,金融服务和业务营销均取得良好的成效,力求实现“人人有账户、户户有建档、普惠金融户户通、深耕普惠金融责任田”的预期目标;三是启动“党建+普惠金融”示范点建设。出台了“党建+普惠金融示范点”建设体系。作为支持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取得了市农业农村局、金融局的高度重视,于8月在水北新村举办了首个“党建+普惠金融示范点”签约挂牌仪式,授予水北新村10亿元授信支持。已授信0.75亿元,有力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得到社区和村民高度认可,取得了良好成效;四是扎实推进惠农惠民财政补贴发放工作。结合财政部门深入推进惠农惠民补贴一卡通工作的要求,创建了惠农惠民财政补贴系统平台和创新发行了“惠民卡”专属补贴卡,与惠城区、仲恺区签订了合作协议,承担辖内涉农财政补贴、低保补贴、高龄补贴近30项惠民补贴发放,全年累计发放资金近8.5亿元,发放占比83%,为全市最大的财政资金发放银行。
3.履行职责,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精准高效。作为地方法人银行,本行始终不忘“农”字的基因底色,将“三农”基因深植于发展的血脉之中,为“三农”源源不断地注入金融“活水”。一是减费让利幅度大。本行始终坚持对各类“三农”信贷业务优惠于一般企业贷款的利率执行,根据“应免尽免、能让尽让”的原则,让利于农业和农民和小微企业;通过减免手续费、降低利率、延期还本付息等方式,持续加大对三农经济、小微企业的让利幅度,累计为企业减费让利2.11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年化利率5.78%,低于2019年1.43个百分点,有力支持了企业渡过难关;二是支持复工复产成效明显。疫情期间,在人民银行关于专项再贷款支持防控疫情的政策出台后,本行迅速推出“支小专项贷款”支持农业企业、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重点投放到涉农企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居民服务业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截至2020年末,累计发放专项支小贷款471笔,涉及金额14.97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涉农、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三是金融扶贫精准有力。按照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思想,本行及早部署,分解任务,精准对接目标客户,将金融扶贫工作做深、做透,勇担精准扶贫的重任,截至2020年末,投放精准扶贫贷款共328笔,金额2.08亿元。
4.创新突破,推进三农数字转型提速加码。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本行更加注重三农业务在“数字化转型”方面下苦功夫、真功夫,为机构合作、客户体验、客户拓展方面做出新突破,致力于打造“科技型” 农村金融主力银行。一是与市农业局共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主导了市农业农村局的“三资监管”和“宅基地”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系统将覆盖全市农村金融市场,为全市“三资监管”和“宅基地”产权改革数字转型探索新的路径,为稳固农村金融主力军夯实基础;二是为财政局建设惠农惠民补贴系统平台。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惠农惠民补贴一卡通政策落实,为财政部门创新开发了“惠农惠民补贴”平台系统,严密监控财政补贴资金动向,防范财政补贴风险,得到财政部门和基层群众的一致认可,已通过系统发放补贴业务106批次,客户数达3.61万人,发放资金2,794万元;三是搭建网络化营销服务平台。为支持走进农村网络化营销活动,创新开发了“网格化营销”服务平台,做好客户信息、营销需求、服务偏好等核心数据收集,推出“社保卡”营销小程序,极大地提升社保卡营销效率,找到了业务营销和数据转型相融合的新路径。
5.规划有序,助推三农金融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党建共建的服务体系建设。以“千行千村党建”实现“党建下沉”,与辖内14个基层村党支部达成共建协议,将党建共建与支持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相结合,主导“小金口移动支付系统建设”获得人行广州分行、省金融局授予 “广东省移动支付示范镇”称号,全力打通服务农村居民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全行网点103家,设立自助设备373台,12个“悦农e站”服务点,拓展移动缴费平台317户,手机银行53.46万户,金融服务基本涵盖辖内行政村,实现机具进镇入村。借助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移动支付渠道,延伸服务“三农”触角,使农户足不出户便可享受金融服务,为广大群众和农户带来真正的实惠;三是加快创新支农信贷产品。面对无抵押品但拥有自建房及宅基地村民的金融需求,创新推出了“乡村贷”、“村易贷”、“村享贷”等信贷产品;成为省联社“真猪贷”的试点单位,共发放生猪活体抵押贷款的“真猪贷”贷款余额600万元;发布创业担保贷款产品,并成功入围仲恺区、大亚湾区的财政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机构,获得800万元财政贷款贴息,以信用、保证类贷款支持农民创新创业,提高普惠金融贷款覆盖面;四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相继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访百万企业助实体经济”专项行动、普惠金融进社区、“落实精准扶贫践行普惠金融”等各项宣传活动约150多次,累计接受客户咨询2.5万余次,发放宣传折页4.6万余张,加大对农村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宣传力度,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二)2021年三农金融业务工作计划
1.坚持乡村振兴为主导,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一是支持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建立2021年乡村振兴实施工作意见,成立领导工作小组,明确市政府战略合作协议中乡村振兴事项落实机制。联合全省农商银行不断加大对市级重大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重点向惠东白花产业园、一号公路、惠州湾等市级重点乡村振兴项目提供授信合作,打造具有“惠州农商行特色”的乡村振兴产融合作新典范;二是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继续加大对涉农贷款的信贷资金投入,加大对农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的支持力度,重点是对东进农牧、财兴实业、六谷裕兴等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授信合作力度,优先满足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确保于实现涉农贷款持续增长的目标。
2.加强贷款营销管理,推进大零售信贷转型。一是改进三农信贷服务和管理流程。立足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需求,结合客户实际情况,实行差别授权政策和优惠利率管理机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以价格杠杆引导创建良好信用环境;积极探索尝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的贷款产品,加快金融创新,破解农村融资难的问题拓展新思路,通过产品、服务、流程的创新,推动本行涉农信贷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二是推进大零售信贷转型。结合全行大零售信贷结构转型的方向,逐步调整信贷经营思路,突出信贷主业以支农支小为宗旨,坚持做农做小做散,积极推广“惠民贷”、“村居贷”、“ 悦农e贷”等零售拳头产品,深入铺开“整村授信”营销模式,加强宣传攻势,力推零售消费贷款,创新推出支农授信产品,推动消费和涉农贷款升级,逐步实现大零售转型;三是加强信贷风险管控。不断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合理确定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积极落实尽职免责制度,通过完善制度、压力测试、加强贷款三查力度,强化贷款风险分析、监测、识别、及时采取诉讼保全等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切实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3.深化普惠金融建设,拓展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一是继续推动农业农村数据大平台等数据平台建设,扎实推进三资监管和宅基地改革落地,加大科技服务农村金融力度,以数字转型、科技赋能夯实农商银行在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二是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扎实推进银行网点转型升级,推动信用村、乡村金融服务站和助农取款点服务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以推广社保卡、惠民卡为重要抓手,结合网格化营销的全面铺开,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和便民服务,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乱象整治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宣传和普及金融知识及扶贫金融政策,加强农村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教育,培育信用文化,提高农村居民金融素质和诚信意识,切实防控信用风险,加大力度化解不良贷款风险,不断优化农村金融环境。
九、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作为本土金融机构,践行普惠、扎根惠州,是惠州农商银行一直坚持的理念,也是本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点方向。心系地方民生,回馈社会各界,多年来,本行在推进普惠金融,践行社会责任方面颇有建树,以实际行动践行“坚持农商行姓‘农’,为社会提供有温度有力度的金融服务”的企业使命。
强化跨界交流合作,共促地方经济发展。在政银合作上,惠州农商银行充分发挥本土银行优势,紧跟市委市政府政策导向,全面贯彻落实省联社与惠州市政府战略合作协议,将有限的信贷资源聚焦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目前已对惠州新材料产业园、交投绿色石场、大亚湾第二第三水质净化厂二期项目等16个重点建设项目累计授信59.43亿元,实现贷款资金投放7.23亿元,有效支持了全市基础设施项目;无偿投入500万元与市农业农村局合作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系统”,全面推进惠农惠民一卡通项目建设,为智慧乡村建设注入金融科技新动能,共同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创新“金融+医疗”“金融+商会”“金融+教育”模式,与惠阳区医疗系统、惠阳区工商联、惠阳区崇雅实验中学等多个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优势互补,为各行各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金融和经济社会共荣共生;扎实推进“党建+普惠金融示范点”建设,为水北社区整村授信10亿元,全力支持社区居民、村办企业及村合作企业的发展,着力解决农村地区的融资难、融资贵、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改善社区金融生态环境,为本土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坚守支农支小初心,做实普惠金融服务。推动全行普惠金融组织架构改革,成立24个普惠金融中心与分中心,将普惠金融的服务触角延伸至到街道、村镇、社区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启动“四个走进”网格化服务项目,截至2020年末,累计为广大本土城乡客户建立专属金融服务档案32万户,日均走访客户达2,700多人次,并主动上门提供社保卡更新换代等服务,用优质服务擦亮了本土银行的金字招牌;紧跟乡村振兴步伐,量体裁衣推出“乡村宜居贷”、“村易贷”、“税易贷”、“生猪活体抵押贷”等多款产品,为“三农”提供更加便捷的融资服务;深入推进信贷业务“形式主义”整治工作,落实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效率提升工程,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率。
坚持生命至上原则,积极助力疫情防控。面对百年不遇的新冠疫情,惠州农商银行迅速行动,在做好自身防控的情况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组织志愿者团队参与基层农村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向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捐赠一辆负压救护车,累计向政府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捐赠各类防疫物资近300万元,以农商大爱凝聚抗疫正能量;在疫情蔓延得到控制后,惠州农商银行还积极响应“六稳”“六保”政策要求,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企业进行延期还款、展期操作,缓解其财务压力,坚持以农商行的“紧日子”换取企业过上“好日子”,做到“应贷尽贷、应贷快贷”,2020年共办理延期还本付息344笔,涉及贷款金额达54亿元;同时还主动向当地人行申请了支小再贷款额度,用于支持辖内普惠型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全年累计发放支小专项贷款471笔,金额合计14.9亿元。全年新发放的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0%,较2019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有效减轻了企业融资负担。2020年累计减费让利2.13亿元。
心系地方民生,擦亮社会责任品牌。在发展业务的同时,惠州农商银行也一直秉承“源于社会回馈社会”的真诚承诺,心系地方民生,用暖心善举积极履行着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不断擦亮社会责任品牌形象,相继冠名赞助“大爱惠聚众志成城”抗疫展、西湖花灯、惠东县惠州一中双语国际学校2020年田径运动会、惠阳区崇雅实验学校2020年秋季田径运动会等多项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荣获惠州银保监分局颁发的“2020年度银行业党建引领落实中央政策突出单位”“2020年度银行业金融助力脱贫攻坚先进集体”“2020年度银行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2020年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网易惠州颁发的“2019-2020年度高质量发展银行”、南方都市报颁发的“惠州绿色金融年度特殊贡献奖”等荣誉称号,8年来累计缴税超过23亿元,税收贡献保持在全市金融机构首位,有力地助推惠州经济发展。
十、重要事项
1.关联交易概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以中国银保监会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本行的《惠州农商银行内部人及股东关联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为管理依据,能够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和本行的各项管理规定。
关于关联交易,本行实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分级管理,监事会依法依规监督的体制,明确总行相关部门在关联交易管理中的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情况。本行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管理、审查和批准,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并及时审查关联交易并提出意见,重大关联交易由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风险管理办法(2020版)》规定,本行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对于授信类关联交易,根据本行贷款定价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结合关联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
3.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与全部关联方关联交易总计28.59亿元,占资本净额的44.22%,关联交易指标符合监管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发生重大关联交易37笔。本行重大关联交易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时,有利益冲突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董事会召开程序及决议均合法、有效。
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农商银行2019年度股份分红实施方案》的提案、关于变更惠州农商银行注册资本的提案、关于修订《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根据相关提案,本行实施2019年度分红后,本行注册资本由1,967,880,710变更为2,263,062,983。
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承办惠州农商银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等审计业务的提案》。按照该提案,本行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十一、董事会关于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7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3号)以及本行《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本行董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后,出具意见如下:
1.本行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行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2.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涉及的各项数据已经核对、认定,体现稳健、审慎、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本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
3.本行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
十二、高级管理层关于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7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3号)以及本行《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本行高级管理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后,出具意见如下:
1.本行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行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2.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涉及的各项数据已经核对、认定,体现稳健、审慎、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本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
3.本行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
十三、监事会关于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7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3号)以及本行《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行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后,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具意见如下:
1.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信息披露程序遵循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可比原则。
2.报告内容涵盖基本信息、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信息、公司治理信息、年度重大事项等。
3.本行聘请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查询工商信息以及调查了解,该机构具备审计业务资质,积累了专业的审计经验。聘用期间,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财务报表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
十四、备查文件目录、时间和地点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章程》;
2.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二)备查时间: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
(三)备查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各直管支行
(四)本文为官网披露版本,完整版本请于备查地点取阅。
5.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4月30日).pdf